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3号)同意注册,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448股,发行价格为 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8,626,874.72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74,046,309.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04,580,56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13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96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瑞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均履行了前述监管协议,未出现违约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次注销米乐m6网页版登录入口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全部划转至普通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近期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该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